河南省印發《方案》 二十一條舉措深化集體林權改革
摘要:探索實施林業碳票制度,根據科學核算的碳清除量制發林業碳票,鼓勵碳排放企業、大型活動組織者、社會公眾等通過購買林業碳匯履行社會責任。支持保險機構創新開發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林業碳匯等各類林業保險產品。
森林是天然的“大糧倉”,林下經濟已經成為全國各地向森林要食物的新興陣地。3月18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印發《河南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從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推進林業產業提質增效、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能等八個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改革。
保持集體林地承包 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尊重農民意愿、保護農民權益,實施一批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舉措,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明確,到2025年,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在此基礎上,持續深化改革,進一步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森林經營更加科學高效、支持保護制度更加完善、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更加多樣,全省森林覆蓋率總體保持穩定,森林蓄積量持續增加,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不斷增強,“兩山”轉化路徑不斷拓展,努力實現生態美、百姓富的有機統一。
加快推進“三權分置”,《方案》要求,落實所有權,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堅持依法頒發的原林權證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不得強制要求換證,集體林權首次登記的,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穩定承包權,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承包期屆滿時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打亂重分,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林地權益,不得以農民進城落戶為由強行要求承包方交回承包林地,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放活經營權,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再流轉或者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探索將自留山林地長期使用權分為使用權和經營權,賦予經營權流轉和融資擔保權能,落實繼承和自愿有償退出政策。
積極推動林權流轉
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
《方案》提出,積極推動林權流轉。鼓勵各地采取林地經營權流轉獎補等措施,引導農戶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支持各地組建林權收儲機構,采取市場化方式收儲分散林權。支持集體林地經營權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吸引各類企業參與林業投資經營,加強對社會資本投資林業的全過程監督。
培育適度規模經營主體。鼓勵各地采取改善林業生產經營條件、購買社會化服務、補助林權收儲擔保費用等措施培育林業規模經營主體。將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納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等強農惠農政策支持范圍。推廣家庭聯合經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戶股份合作經營、農戶委托經營等聯農帶農模式,引導農戶組建家庭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等,鼓勵集中連片,聯合開展生產。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合作社、發展集體林場、組建股份合作林場。對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實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將集體林地收益權量化到戶,收益權證發放到戶。
發揮國有林業單位聯營帶動作用。探索開展林權資產折資量化的林票運行機制試點,鼓勵國有林業單位以及各類企業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出資造林或者合作經營森林。
同時,優化調整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圍,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健全森林經營方案管理制度。強化采伐監督管理,優化林木采伐服務,對林業經營者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額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
發揮森林資源優勢
推進林業產業提質增效
要想充分發揮森林資源優勢,提高森林綜合經營效率,就必須推動林業產業提質增效。
《方案》要求,發展綠色富民產業。實施興林富民行動,加快推動木本油料、種苗花卉、森林藥材等優勢產業升級。支持集體林業大縣發展核桃、油茶、月季、連翹等特色產業,到2027年,每個林業大縣因地制宜發展1至2個主導產業。推廣林藥、林菌、林草種植模式,適度發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養殖,積極發展林草根、莖、花、葉、種子等采集加工及竹藤、荊條編織,拓展景觀利用渠道。
鼓勵各地開展森林生態產品推介、森林生態產品標志申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培育一批“美豫名品”區域品牌。實施一批以工代賑項目,培育壯大一批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利用公益林的林下資源、林間空地、林緣林地等,適度發展林下經濟、森林生態旅游、森林康養和自然教育等綠色富民產業。
夯實產業發展基礎。加大對林業優勢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在符合“三區三線”和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上,加強生態旅游、森林康養、林下經濟等林業產業發展用地保障。結合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支持林業產業路、旅游路、資源路等集體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將用于林業生產的先進適用機械按程序列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穩步推進林業碳匯工作。探索林業碳匯經營模式,構建林業碳匯資源數據庫,建立健全林業碳匯監測體系。探索實施林業碳票制度,根據科學核算的碳清除量制發林業碳票,鼓勵碳排放企業、大型活動組織者、社會公眾等通過購買林業碳匯履行社會責任。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健全金融支撐機制
實現適度規模經濟,大力發展林下經濟,離不開金融的支持。《方案》明確,擴大綠色金融支持范圍。支持金融機構開發符合林業生產經營特點的“益林貸”“油茶貸”等金融產品。擴大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服務對象,加大對家庭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
健全金融支撐機制。商業銀行林權抵押貸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可不作為監管部門監管評級和銀行內部考核評價的扣分因素。健全抵押林權快速處置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加大對林權抵押貸款的支持力度,提高林權抵押率。
完善林業保險制度。支持保險機構創新開發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林業碳匯等各類林業保險產品。
同時,加快推進數據整合,建立信息共享機制。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林權登記存量數據清理整合。(記者 袁帥)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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