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人民檢察院:為25名企業員工追回24萬余元勞動報酬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高靜 趙海洋)“真的太感謝了,大家都說來找檢察院管用,沒想到你們真的幫我們討回工錢啦!”4月22日,姚某某代表25名企業員工專程來到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對檢察官幫助追回24萬余元勞動報酬表示衷心地感謝。
25名勞動者在歷經漫長的討薪之路后,終于拿到了應得的勞動報酬。他們在滿懷感激之時,以親身經歷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2003年12月8日,被告人韓某某注冊成立一家物業公司,韓某某系公司法人,在經營公司期間,共拖欠姚某某等25名員工工資242037元。為了討回工資,姚某某等人投訴至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該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于2022年11月14日和12月6日先后制發兩次限期整改通知書,并通過短信、微信形式送達給韓某某,責令其限期支付,但其一直惡意逃避不予支付。后來,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的線索材料未被接收,遂向驛城區人民檢察院移送線索。
驛城區人民檢察院收到線索后,第一檢察部積極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聯系對接,通過查看卷宗、走訪調查等方式,核實了韓某某在已經收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限期整改通知書的情況下,微信交易一直有進賬,在每個月向家中聘請的保姆支付5000元工資的情況下,仍然拒絕支付拖欠的員工工資,屬于惡意欠薪行為。
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杜絕引發信訪問題,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2023年12月27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隨后,驛城區人民檢察院通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檢警聯席會議,就該案情況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交流,引導公安機關盡快將犯罪嫌疑人韓某某抓捕歸案,督促其返還欠薪,依法保障25名員工的合法權益。
2024年2月7日,公安機關將韓某某抓獲歸案。到案后,韓某某如實供述欠薪事實,主動退款14萬元,針對剩余欠薪部分制定還款計劃,公安機關于當日對韓某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2024年9月,韓某某按照還款計劃將拖欠員工剩余的10萬元工資全部還清,在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共同監督下,25名員工工資共計242037元已全部發放到位。
在審查起訴環節,驛城區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綜合考慮各方因素,認為韓某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實供述本人罪行,積極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理,并且已將拖欠員工的勞動報酬全部支付完畢,社會矛盾已經化解,結合社區矯正部門出具的調查評估意見,對韓某某提出緩刑量刑建議,建議判處韓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2025年4月14日,法院作出判決,采納了驛城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全部建議。
責任編輯:牛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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