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訴第三者返還財產 法院傾力調解化糾紛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楊 斐)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通過調解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原配起訴“第三者”返還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切實維護了夫妻婚內財產的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本案涉及婚姻家庭,武某與第三人系夫妻關系,于1999年4月結婚至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屈某與第三人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在武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第三人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多次贈與被告屈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武某訴至西平縣人民法院,請求屈某返還夫妻共同財產。
法官調解:承辦法官蘇杭接收案件后,考慮到婚姻家庭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牽扯到方方面面,為使案件的后續影響最小化,決定本著調解優先的方式,從有利于家庭和睦的角度出發,盡力解決糾紛。承辦法官蘇杭多次多方溝通,經過悉心引導和調解,第三人深刻意識到其行為的不當性,違反了公序良俗,積極獲取配偶的諒解。被告屈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返還受贈財產并承諾斷絕與第三人的非正當男女關系。最終原告武某與被告屈某達成了返還受贈財產60,000元的協議并現場履行。
典型意義: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夫妻之間應相互珍惜,彼此恪守忠實義務,共同維護和諧美滿的家庭關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本案中一方為維系與婚外異性的不正當關系,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的行為,侵犯了其配偶的合法權益,故該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依法應認定為無效。本案的依法調解,維護了無過錯配偶的合法財產權益,且事關社會和諧穩定。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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