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廟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 夏)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老君廟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原本劍拔弩張的原、被告達成一致意見,金黃的麥子得以順利收割,避免了巨額經濟損失,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原告郭某軍等5人與第三人謝某簽訂的一份土地承包協議,原告如約支付了土地承包款,并在承包土地上種植了800余畝小麥。隨著小麥生長進入關鍵的田間管理階段,原告卻遭遇了被告丁某某、王某某的阻攔,被告聲稱案涉土地系第三人謝某從被告丁某某、王某某處租賃后轉租給原告,第三人謝某某與被告簽訂租賃協議后未足額支付土地租金,因此不允許原告在該土地上進行田間管理及小麥收割,雙方由此產生激烈矛盾,多次協商無果后,原告無奈將被告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葉宸深知農時不等人,小麥收割刻不容緩,若處理不當,不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社會矛盾。為盡快平息紛爭,葉宸法官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詳細了解案件情況,梳理矛盾焦點。在充分掌握案情后,法官秉持著“以調促和、定分止爭”的原則,從情、理、法等多個角度出發,耐心細致地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和利害關系,引導他們換位思考,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
經過法官多輪細致入微的調解工作,原、被告的態度逐漸緩和,雙方自行達成調解協議:被告退還原告部分租金,案涉小麥由被告進行收割,原、被告均挽回部分損失,同時避免了損失進一步擴大。拿到退還的租金后,原告緊鎖的眉頭終于舒展開來,為法官送上了一面印有“為人民辦實事人民的好法官”大字的錦旗,對法官高效公正的調解表達了衷心的感謝。
這起糾紛的順利解決,是老君廟法庭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體現。通過調解的方式快速化解矛盾,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今后,老君廟法庭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調解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與司法溫度。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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