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時旋旋)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以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促使被執行人主動騰退房屋并完成交付,在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本案源于一起房屋權屬爭議。原告劉某與被告王某因房屋買賣問題產生糾紛,經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王某需限期騰空并返還涉案房屋。然而,判決生效后,被告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致使劉某遲遲無法收回房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葉海寬認真對案件進行研判,考慮到直接采取強制措施可能激化矛盾,決定以“柔性”執行方式推動案件化解。為此,葉法官多次組織雙方協商,然而每次都波折不斷,達成意向后又屢屢推翻,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每一次協商都不歡而散。但申請人劉某充滿期盼的詢問讓執行法官容不得有半點氣餒的想法。一次不行就兩次,兩次不行就三次,葉法官堅信,只要多溝通,終會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為此,他多次與被告溝通,從法理、情理等多角度耐心釋法說理。一方面向被告闡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站在被告的角度分析案件久拖不決對雙方的不利影響。被告逐漸認識到拒不履行行為的嚴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主動騰退房屋交付申請人。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到此,案結事了。執行法官在充分尊重法律權威的同時,注重人性化執行,結合案件實際,耐心充當雙方溝通的橋梁和紐帶,促使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互相理解、積極配合,有效地推進了判決的落地,讓“難”案最終了結。
今后,該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執”的理念,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動執行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保障公平正義“最后一公里”。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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