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艾梅乙”歧視 營造無歧視醫療環境
摘要: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向所有就診者提供及時和優質的醫療服務,不得因患者感染“艾梅乙”病毒拒絕接診或有推諉行為,不得將感染孕產婦和兒童就診順序故意排在最后。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可以先逃離施暴者。珍愛生命,珍惜權利,消除“艾梅乙”母嬰傳播,勇敢向家庭暴力說“不”!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這三種疾病均可通過妊娠、分娩和產后哺乳時由感染孕產婦傳染給后代,如果不及時進行母嬰阻斷,可能會造成胎兒生長發育受限、早產、胎死宮內等不良妊娠結局,并增加兒童感染風險。這些疾病給感染者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同時,他們可能會面臨著家庭暴力和醫療歧視的雙重困境。
“艾梅乙”醫療歧視有哪些?
“艾、梅、乙”醫療歧視是指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因偏見和排斥等原因不公平對待“艾、梅、乙”感染孕產婦和兒童的行為。在日常診療服務中,醫療機構存在的幾種最常見的對感染者歧視情況如下:
1.拒絕提供醫療服務。
2.采取差別對待。
3.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艾滋病抗體檢測。
4.拒絕將檢測結果通知本人。
5.采取過度防護措施。
6.檢查治療過程中告知和知情同意不到位。
7.教學實習過程中不注意尊重感染者隱私。
8.未按照隱私保護相關要求進行病史詢問和醫患溝通。
9.就醫限制、檢疫、強制性扣留和(或)隔離。
10.向性伴侶和(或)親屬強制性通知感染狀況和泄密。
如您在市中心醫院就醫時遇到以上歧視行為,可撥打醫院投訴監督電話0396-272621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在此,向全院職工發出呼吁:
1.科學、理性對待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者,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
2.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向所有就診者提供及時和優質的醫療服務,不得因患者感染“艾梅乙”病毒拒絕接診或有推諉行為,不得將感染孕產婦和兒童就診順序故意排在最后。
3.合理規劃診療區域,不使用容易引起歧視現象的標識、標牌、手勢、動作等。
4. 醫務工作者在提供服務時,不得評判患者的行為,不得針對“艾梅乙”感染者進行不必要的過度防護。
5.醫務工作者在診療過程中,對所有患者無歧視性言語、行為,無差別對待每一位患者,保護患者隱私。
6.在保護“艾梅乙”感染者隱私的前提下,為其提供充分的消除母嬰傳播知識政策宣傳教育服務。
7.尊重“艾梅乙”感染者的生育決定權,如無醫學指征或不宜生育者,不得任意建議其終止妊娠。
愿我們大家真誠以待,攜手共建無歧視的院內醫療環境!
反對家庭暴力 擁抱美好明天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較大危害性、時間上的連續性和漸近性等特點。
2.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反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3.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預防、制止和依法懲治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力度。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
5.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心理撫慰和生活救助。
面對家庭暴力,不僅讓“艾梅乙”感染者在家庭中得不到應有的關心和支持,反而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暴力,傷害了他們的身心健康,也阻礙了他們積極對抗疾病、重新融入社會的步伐。
遇到家庭暴力該怎么辦?
1.重視第一次暴力事件,絕不示弱,明確告訴施暴者,你的人身權利不容侵犯,家暴屬于違法行為,記住防范家庭暴力應從第一拳開始!
2.敢于向外界求助,說出自己的經歷,必要時尋求心理醫生、親友或者相關部門幫助,有他人出面勸告施暴者。
3.如受到家暴,必要時可到醫院就診確診傷情,注意收集證據,包括人證和物證,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可以先逃離施暴者。情節輕微的,可以向親友、鄰里、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婦聯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求助。情節嚴重的,迅速撥打“110”,請求公安機關制止。
珍愛生命,珍惜權力,消除“艾梅乙”母嬰傳播,勇敢向家庭暴力說“不”!
醫務人員應為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員(包含孕產婦)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心理干預,包括傷口處理、藥物治療、心理咨詢等。
(如您遇到家庭暴力在市中心醫院可積極求助心理門診進行心理咨詢幫助。同時,醫務人員會協助您向公安、婦聯、司法等機構尋求法律援助、社會救助等支持,幫助其脫離暴力環境。)
市中心醫院 尹景霞
責任編輯: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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