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高效化解15萬元醫療損害賠償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付增)2024年6月11日,原告單某某因急性腹痛就診于新蔡某醫院,診斷為“急性化膿性闌尾炎”,并于當日做了闌尾切除術。原告單某某術后出現腹腔感染,為治療轉院接受右半結腸切除等二次手術,原告因此評定為七級傷殘。面對突如其來的身心重創,單某某以醫院存在誤診、未盡診療義務為由訴至新蔡縣人民法院。
案件審理期間,承辦法官蔡青鋒敏銳意識到,正值青年的原告遭受醫療致殘,雙方矛盾情緒對抗較大。為此,承辦法官蔡青鋒多次組織雙方代理人從法律責任、尋求矛盾糾紛最優解等維度開展多輪“背靠背”調解工作。經反復磋商,雙方最終就15萬元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調解協議簽訂后,法院主動延伸司法服務,通過“三步走”舉措確保協議高效履行:一是即時向被告醫院發送履行風險告知書,明確逾期履行將承擔的法律責任;二是提供法院執行款賬戶,為雙方當事人履行搭建便利橋梁;三是在履行期屆滿前一周,承辦法官再次聯系醫院,了解督促被告履行進展。2025年5月30日,被告將全部賠償款匯入法院賬戶,收到該筆款項后,承辦人及時聯系原告對涉案款項進行發放。該案實現了原、被告訴爭糾紛的實質性化解。
此次案件的圓滿解決,不僅彰顯了法院在醫患糾紛化解中的專業智慧,更展現了“調執一體”工作模式的顯著成效。2025年以來,該院積極打造“調執一體”辦案模式,將一次性實質化解糾紛貫穿司法執法全流程,全力減輕當事人訴累,優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生動實踐。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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