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放氣防盜” 無奈還是無能
摘要: □鄧海建/文 王成喜/圖 成都武侯區機投公安派出所每晚將轄區內百輛汽車的輪胎放氣,派出所所長承認,此舉實屬無奈但防盜效果明顯。派出所所長稱8個社區民警和80多個治保會巡邏隊隊員,每天從晚上12時一直工作
□鄧海建/文 王成喜/圖
成都武侯區機投公安派出所每晚將轄區內百輛汽車的輪胎放氣,派出所所長承認,此舉實屬無奈但防盜效果明顯。派出所所長稱8個社區民警和80多個治保會巡邏隊隊員,每天從晚上12時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晨6時,白天有兩人專門負責免費加氣。
“放氣防盜”是個懶主意,因為這不僅涉嫌侵犯車主的合法權利,而且效果也令人質疑——碰上帶氣筒的小偷咋辦?當然,派出所有派出所的難處,盜車的多了,自己也不厭其煩;而車主也很困擾,輪胎氣沒了,就算充氣的治安員隨叫隨到,騎個電瓶車也得等上半天,一旦有個急事,出行很不方便。
要理論起來,這派出所肯定理虧。比如專家說,“公權力是有邊界的,派出所不能因為放氣的效果好就越界”。如果法律沒有明文禁止,那么車主將車停在何處是他的個人意愿,其他人無法干涉;相反,如果法律沒有明文授權,那么派出所就不能僅憑其良好的主觀愿望去放氣。遺憾的是,網友留言里,不少人竟然選擇了“理解”。
“放氣防盜”雖然情理上可以理解,法理上多有悖逆——而我們對這種懶主意的“同情”,背后折射的是底線的失守、秩序的無奈。
如果汽車防盜是公權的常態責任,如果被盜的車都能享受到法理上的“待遇”,如果車主在財產安全上有一貫的尊嚴,“放氣防盜”這樣的主意怎么會如此泰然?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