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價商品不退不換 商家的做法無道理
摘要:□徐小防“清倉”、“特價”、“一律五折”、“買一送一”……每到換季時,很多商場、超市就會對過季服裝進行促銷。
□徐小防
“清倉”、“特價”、“一律五折”、“買一送一”……每到換季時,很多商場、超市就會對過季服裝進行促銷。這些特價的商品多被商家冠以“不退不換”的標簽。
買回特價鞋 退換成難題
11月2日,市民劉萌逛街時看到,“安踏”專賣店正在打折促銷,于是便挑選了一雙129元的女士運動鞋。
付款時收銀員告訴她:“特價商品,不退不換。”
過了兩天,劉萌穿上新鞋準備跑步時,發現鞋的后跟有一處塌陷,便拿到該店要求更換。但該店店員表示,消費者購買的時候他們已經說得很清楚,特價鞋一概不予退換。
店員稱這是老板規定的
隨后,筆者走進市區某運動服裝品牌專賣店,銷售人員告訴筆者:“全場產品,購一件5折、兩件4折。”
當筆者問購買打折商品是否可以退換時,銷售人員說:“打折商品不退不換,因為打折后東西賣得很快,就算想給顧客調換也沒貨了。”
市解放大道與風光路交叉口幾家運動用品店的銷售人員均稱:“顧客買的特價商品一般是不能退的,有嚴重質量問題才能調換,而且只能換同款。我們一般會提醒顧客注意挑選,并告知特價商品概不退換。這是老板規定的,我們也沒有辦法。”
商家的做法無道理
那么,特價商品到底能不能退換?商家的這種行為是否合法?筆者采訪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吳紅安。
吳紅安說,打折、特價是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然而,部分商家利用此手段投機取巧,規定特價商品不退不換,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相違背,屬于商家單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稱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特價商品并不是瑕疵商品,所以打折或特價商品仍然可以享受‘三包’服務,如果市民遇到和劉萌一樣的情況,可撥打12315投訴或者請求消協調解。”吳紅安說。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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