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加強抗菌藥管理 規范醫師抗菌藥物處方權
摘要: 中新網8月27日電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官網消息,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國
中新網8月27日電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官網消息,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國家衛生計生委就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包括嚴格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法規要求、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綜合管理、切實作好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工作、完善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技術支撐體系等六點要求。
其中,在切實作好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工作方面,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組織醫學、藥學、臨床微生物、醫療管理等多學科、多部門技術及管理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專項抽查點評。重點點評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等臨床科室以及I類切口手術和介入診療病例。對點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管理和干預,實現持續改進。同時,將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且6個月內不得恢復。基層醫療機構要參照上述要求,結合實際開展有效的抗菌藥物處方檢查管理工作。(中新網健康頻道)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中國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