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手法之三屢見不鮮的退稅騙局
摘要:□通訊員 王 磊 案件類型:以稅收政策調整,可辦理退稅為由行騙。作案手法: 騙子以各種非正常的渠道事前獲得事主購買房產、汽車等信息后,冒充房管局或國稅局工作人員
□通訊員 王 磊
案件類型:以稅收政策調整,可辦理退稅為由行騙。
作案手法: 騙子以各種非正常的渠道事前獲得事主購買房產、汽車等信息后,冒充房管局或國稅局工作人員,以稅收政策調整,可辦理退稅為由,誘騙市民到銀行ATM機根據騙子的指示進行操作,達到騙取市民錢財的目的。
典型案例:2016年7月28日,家住驛城區的趙先生報警稱,2016年7月28日12時許,他接到一女子電話(17190259533)。該女子自稱是駐馬店市房管所工作人員,以購房退稅為由,讓他聯系另一名工作人員(電話:17190259534)辦理退稅。他來到市雪松大道貿易廣場北門東側的中國農業銀行,對方電話操控他在中國農業銀行自動取款機上,選擇英文操作。由于他不懂英文,只能按照對方的提示操作,后來發現自己的中國農業銀行卡(卡號:6236682570000706995)被騙2000元錢。
警情提示:市民遇到此類情況,請通過114查詢當地政府部門的聯系方式,與相關人員聯系,不要以為有利可圖就放松警惕。另外,現在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很多渠道獲取受騙人的信息,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防止被騙。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