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摘要:公告2018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5月5日、6日、26日、27日和6月2日、3日進行,為了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作為本次考試的
公告
2018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
一、作為本次考試的組織者,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此次考試前及考試后未舉辦任何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班,也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該類型的培訓班,社會各界若發現以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及其所屬機構的名義舉辦此類培訓班,均可以向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或有關部門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定予嚴懲。
二、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醒這次報考的廣大考生自覺遵守《刑法修正案(九)》《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1號令)及《駐馬店市衛計委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期間加強考試紀律和考試宣傳教育管理的通知》(駐衛人[2018]9號)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本人所簽承諾,認真做到以下幾點:
1.考生只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學校)和試室(教室)。
2.嚴格遵守“無聲進場”的規定。自覺接受安檢,安檢合格后方能入場;進入考場(學校)和試室(教室)時保證不攜帶手機、照相機、電子橡皮、耳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作弊器材;不攜帶任何含金屬的物品;不攜帶背包、書本資料、文具、水、鑰匙等一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如果攜帶上述物品被監考人員發現,即視為違規違紀;如果攜帶上述物品進入考場發生丟失,責任自負,并由考生所在縣區和單位負責處理。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不替考、不作弊,不交頭接耳,不傳遞考試試卷和答案,不參與非法助考,不做違法違紀之事。如果在考試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將按《刑法修正案(九)》《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1號令)和市衛計委“駐衛人[2018]9號文件”的要求處理,并根據本人承諾在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內放棄考試報名資格。
三、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市、縣相關單位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廣泛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對于在本次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均有權利進行舉報。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針對此次考試的舉報將會同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認真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無中生有、故意散布謠言者或借助網絡、新聞媒體惡意炒作、詆毀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之聲譽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告中所涉法律事宜,我單位已授權河南驛城律師事務所全權參與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此次考試過程中如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犯罪,河南驛城律師事務所根據我單位授權,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市衛計委監督舉報電話:0396-2913932 或 2914097
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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