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身亡,賠償金全打入非婚生子賬戶!婚生子女如何維權?
摘要:法庭工作人員收到訴狀后,立即詳細詢問了案件相關細節,并及時聯系被告方進行溝通,原來,王大與李某同居多年并育有一子王丙,王甲、王乙、張某均知情,王大去世時,原告方三人并不在場,王大后事也是由王丙處理,王丙支出六千余元喪葬費。
張苗苗
法律規定,婚生子與非婚生子享有同樣的權利,當雙方對簿公堂又會發生什么?近日,西平法院五溝營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非婚生子的共有糾紛。
案情簡介
據悉,王大與張某系夫妻,婚后有一子王甲、一女王乙。2025年3月,王大在某醫院就診時突然去世,其非婚生子王丙與醫院簽訂《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書》并收到死亡賠償金20萬元。2025年5月,王甲、王乙和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王丙和其母親李某向其支付人民幣15萬元。
法庭工作人員收到訴狀后,立即詳細詢問了案件相關細節,并及時聯系被告方進行溝通,原來,王大與李某同居多年并育有一子王丙,王甲、王乙、張某均知情,王大去世時,原告方三人并不在場,王大后事也是由王丙處理,王丙支出六千余元喪葬費。為實質性解決糾紛,法庭工作人員多次與原被告雙方溝通,雙方在溝通過程中也均有調解的意向,希望和平解決此事,大事化小。
開庭當日,原被告雙方五人均到庭參加訴訟,法庭組織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雙方對于王丙的非婚生子身份以及死亡賠償金的數額、喪葬費的花費均無其他異議,并一致確認參與分配案涉款項的范圍為張某、王甲、王乙、王丙四人,也同意平均分配剩余的死亡賠償金。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李某、王丙自愿向張某、王甲、王乙支付款項14萬余元,統一打入王甲賬戶。至此,本案再無其他糾紛。
法官說法
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生前形成的,是對未來預期利益的補償,其不是對死者的賠償,而是對受害人的近親屬的賠償,故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處理,也無需用死亡賠償金清償債務。對于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能單純地平均分割和等額分配,而應當綜合考慮死者與親屬的共同生活情況、關系遠近以及死前照料情況等,進行全面考慮,并依法酌情分配。
本案中,原、被告都是死者的近親屬,均有分割死亡賠償金的權利,雙方愿意平心靜氣地達成調解,正是解決此類案件最快最好的辦法。在之后的工作中,五溝營法庭將持續堅持把“實質性解紛”貫徹每個案件始終,依法高效辦理案件,做實糾紛化解、源頭治理,以用心的司法服務提升群眾對工作的滿意度。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作者單位:西平縣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